2008年5月20日 星期二

休閒漁業-海上活動安全注意

海上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班級:休三甲
學號:1094404027
姓名:詹筱梅
E-mail:k117026@yahoo.com.tw




一、尋找合法、便利又安全的船:為保障自身安全,遊客安排海上活動行程時,應找船身上印有「娛樂漁業漁船標誌」的漁船,或向中華娛樂漁船協會、相關漁會洽詢(電話如附表一)。
二、遊客出海從事娛樂漁業活動,應準備下列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護照,未滿十四歲未領國民身分證孩童,以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替代。
三、上船後應細聽船長或其他船上人員之簡報說明,包括行程、海況、漁況、安全設施及如何運用等,並聽從工作人員指示穿著救生衣。
四、出海後,遊客應遵循船上工作人員指示,勿隨意奔跑嬉鬧,以免失足落海,並請時時注意隨行幼童及年長者之情況。
五、遊客非經允許,請勿隨意進入機艙、駕駛艙內,以免誤觸機件儀器造成意外事故。
六、為保護自然生態及環境清潔,遊客從事海上活動期間,嚴禁棄置任何垃圾、物品入海,應將不需要之物品整理集中,於返港時統一棄置於港區垃圾集中處。
七、乘客活動時應注意事項:
★從家裡出發前......
(一) 出海前一天晚上一定要收看電視或收聽廣播,若海上有濃霧、風浪、颱風逼近,最好取消行程。
(二) 出發前預先與船長連繫,安排好一切事項,以免準備不及或空跑一趙。
(三) 穿著方面盡量輕便舒保暖,太陽眼鏡及能固定的帽子也攜帶著較好。
(四) 出發時檢查各項用品,除釣魚用具外,其他如毛巾、手套等可視個人需求準備。
上船前......
(一) 勿單獨出遊,最好結伴同遊,俾便照顧。
(二) 勿穿釘鞋上船,以免破壞船舶甲板。
(三) 勿酒醉上船造成身體更為不適。
(四) 感冒或身體不適勿上船。
(五) 十四歲以下的乘客應由成年人陪同出海活動。
上船後......
(一) 上船後,應聽從船長的指示,並穿好救生衣。
(二) 從事船釣活動者座位固定後繫好安全帶,非必要勿隨意走動。
(三) 垂釣時,若身體不適,應立刻放下釣具入艙休息。
(四) 暈船嘔吐時應進入客艙休息,如果來不及,應扶緊船舷,其身旁釣友最好抓住其腰帶,預防其失足落海。
八、急難狀況發生時之處置
(一) 冷靜下來,聽從船長的指示。
(二) 檢查身上救生衣是否綁好。
(三) 協助船長或其他船員關閉門窗,避免船內進水。
(四) 注意是否有他船靠近以便呼救,可能的話盡量揮動色澤鮮豔的衣物以吸引來船注意。
★從船上落海時
(一) 除請大聲呼救外,並應儘量保持冷靜,讓身體飄浮在水面。
(二) 如有穿著救生衣,把雙膝屈到胸前成腹中胎兒狀可暫保暖,並舉起一臂,協助船上的人尋找自己。
(三) 如無穿救生衣,應脫去鞋或口袋重物,切勿脫衣,使自己不致凍僵,並盡量少動,慢慢呼吸,保存體力及體溫。
(四) 如船上拋來救生圈,應浮在水面,把救生圈靠自己的一邊豎起來伸進頭和一隻手,再伸進另一手,頂住雙臂和胸脯,等待救援。
★ 看到有人從船上落海時
(一) 如看到有人落海時,除了一面呼喊旁人協助外,務必緊盯著落海的人不放,以便隨時救援。
(二) 應立即請駕駛者掉轉船頭,並向落水者順風拋投救生圈。
(三) 如落水者太重或昏迷無法動彈,無法徒手拖上船時,則用繩子打一個單套結,套在其腋下,一人打結時,另一人拉著落水者,徐徐拖起。
(四) 普通泳池,人溺水七分鐘就可能死亡,死亡之前會昏迷一段時間,人拖上來時及時施行人工呼吸,則可及時甦醒;如水溫極低、溺水甚久,看上去已經死亡,仍有可能救活。


一、從事船釣活動除請詳讀前列「遊客乘船安全須知」外,應請再注意下列注意事項。
二、遊客從事船釣活動,除攜帶個人釣具、冰箱、釣餌等物品外,仍請注意攜帶以下物品:
(一) 出海安檢時須出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或護照)。
(二) 毛巾、手套、鉗剪等工具。
(三) 避暈藥物或其他個人隨身藥物。
(四) 通信器如手機、呼叫器及電池。
(五) 適合之保暖衣物、防滑球鞋等。
三、登船前請再確認個人身體狀況良好。
四、船上活動期間請勿飲酒、做出危險動作,並請避免做出足以干擾他人之行為。
五、暈船時請告知同伴,並入艙休息,如因身體不適嘔吐時,如有必要,應請同伴協助扶持。
六、乘船後請依協定和善入座,切勿爭搶,垂釣時莫因它處釣況較佳,便硬擠過去,以免干擾他人,造成他人不快,甚至因船隻重心偏移而導致翻船意外。
七、垂釣時如釣組掛底,應請船長或身旁釣友幫忙拉線,如果鉤線和旁人相纏解不開,應剪掉重綁,切莫空出雙手站著解線,以免浪大發生落海意外。
八、垂釣時如已察覺海象或天候不佳,應即與船長協調是否立即返航,不可堅持己見繼續停留。

一、 從事賞經豚活動除請詳讀前列「遊客乘船安全須知」外,應請再注意下列注意事項。
二、 遊客應攜帶物品:
(一) 出海安檢時須出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或護照)。
(二) 防曬裝備及適當衣物如帽子、太陽眼鏡、毛巾、防滑布鞋、防曬油等。
(三) 避暈藥物(請於登船前約三十分鐘服用)或其他個人隨身藥物。
(四) 通信器如手機、呼叫器及電池。
(五) 低倍數(約七至八倍即可)望遠鏡,附有防震器更佳,但注意平常不習慣使用者,可能因使用而導致暈船。
(六) 鯨豚圖鑑或相關說明資料,以利對照。
(七) 照相器材。
三、 登船前請再確認個人身體狀況良好。
四、 船上活動期間請勿飲酒、做出危險動作,並請避免做出足以干擾他人之行為。
五、 幼童應有大人隨行注意其安全,莫任幼童隨意在船上追逐嬉鬧或做出危險動作。
六、 暈船時請告知同伴,並入艙休息,如因身體不適嘔吐時,如有必要,應請同伴協助扶持。
七、 部份賞鯨船會提供隨船解說服務,在解說期間,請仔細聽從解說人員之說明,有助於遊客從中獲取有關鯨豚之常識。
八、 發現鯨豚時勿爭先恐後,集中衝擠於船身任一側,可在不影響船身安穩度情況下,慢慢分散至兩側觀賞(甲板頂棚上設有座位之船隻,登頂時應注意是否超過最大承載量)。
九、 請勿餵食鯨豚並嚴禁以任何物品如繩索、竿棍、石子等戲弄鯨豚。
十、 靠近鯨豚時,請勿蓄意製造噪音干擾之。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