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發展策略
從傳統再出發,以地方發展為思考軸向的澎湖漁業振興
從歷史的漁業發展脈絡可知,澎湖的漁業資源不斷地被積極開發,與日本或是臺灣進行著不均等的經濟交換,而使得澎湖未能擺脫離島的邊陲依賴性格。是故,今後澎湖的總體發展方向即是要朝向永續發展、社區文化的嶄新歷程,而此種展現不僅是在觀光部門,亦更是在民生基礎產業——漁業——具體實現,以地方發展的角度來思考產業的發展。
未來國際間漁業部門的轉變趨勢必是逐漸擺脫「採集式」的漁業經營方式,而邁向優良漁業環境、高級技術、私部門資本、企業化經營、以及休閒遊憩相互整合的「資源管理型」漁業。而澎湖縣的漁業發展,在絕佳自然條件與先端實務技術的雄厚基礎之下,配合公私部門資本的引入,公部門政策的支持,以及關聯產業(包括,生產/消費/行銷等的整體工業藍圖)的適切掌握,可使得澎湖縣的漁業生產與結構有重新調整的契機,從傳統再出發,促成初級產業的轉型。
壹、周邊水域漁業資源的回復與合理利用,沿近海漁業生產結構的改變
一、以村里為單位經營漁場,重塑澎湖「漁村的文化」
(一)資源管理型漁業的推進
隨著經濟結構及資源環境的變遷,漁業資源的開發利用,也從以往的獵捕期、放牧期,以至現今所被強調的耕耘期。而無論其經營型態是常民維持生存的漁撈型、抑或是小型商業型、企業經營型,以及近年來興起的娛樂性經營型態,均與資源的運用關係密切。因此,漁場資源的利用與管理應被限制與監督,亦即朝向所謂的資源管理型漁業推進。
(二)推展社區化漁場管理制度
沿近海域漁業資源的枯竭,是澎湖漁業發展最大的致命傷。而這肇因,不僅是個政治問題:國家長久以來積極的漁業捕撈政策措施,但卻相對地缺乏有效的保育行動;亦是個地方性問題:地方漁民的過漁與毒炸魚現象。而為解決這問題,除了推行永續發展的資源管理型漁業與嚴加查緝外,亦可由澎湖的地方歷史文化脈絡尋求答案。
澎湖當地居民習於以海為生,經過長時間的發展而形成了以村為核心的漁撈活動空間配置。因此,社區村里與漁場之間素已有密切的關聯,故可輔導村里成立合作社申請專用漁業權,由村里自行管理漁場,以杜絕目前嚴重的毒炸魚事件。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此即是將公共財私有化,以解決外部性的問題。更積極的來說,可以先輔導試行於一示範漁村(如,湖西鄉北寮村)後,再逐步推廣於澎湖各地。
二、永續發展的栽培漁業
(一)實施栽培漁業以回復沿近海的漁業資源
1.以成立栽培漁業中心為首要的爭取目標,推動栽培漁業。在特殊的漁業歷史發展脈絡下,漁場資源的枯竭是臺灣目前所遭遇的共同現象,於澎湖更是如此。作為澎湖基礎民生產業的漁業所面臨的危機,應先由漁場資源的回復為解決的主軸,即是發展栽培漁業。
栽培漁業可分為「育種」與「造場」兩大項目。育種泛指魚介貝類之種苗的大量生產、中間育成、放流、漁場管理;造場則是指,投放人工魚礁等製造增殖場。而這許多的措施亟需有繁複的技術、評估、以及推行,因此,除了澎湖現有相關水產研究單位的積極配合外,亦應於澎湖裡青灣爭取設立栽培漁業中心以統籌執行,使高科技的漁業環境技術能夠於澎湖生根。
整合現有的漁場環境保育措施,向中央爭取經費以澎湖作為栽培漁業的示範區。
劃設漁業資源保護區:自各國相繼宣佈200海浬經濟海域之後,遠洋漁場作業範圍頓時縮小許多。但沿近海漁業資源又有過漁的現象,許多經濟魚類資源幾近枯竭,故應積極地推動漁場保育工作。民國67年,政府推動「沿岸漁業資源保護及培育計畫」以劃設漁業資源保育區,目前,澎湖共有兩處保護區,即七美與小門漁業資源保護區。除了此兩處保育區應予擴大,並從事各種放流、評估與經營管理工作外,根據水試所澎湖分所的報告指出,龍門港右側龍門至裡正角往東延伸的海域,為澎湖沿岸主要魚類產卵及仔稚魚孵育的場所;而大倉島西北沿岸藻床則為稚幼魚的生長棲息場所,成魚在內灣產卵、孵化,仔魚則成長後移棲外圍沿岸。然而此二區域由於缺乏妥善的管理及造場措施,目前遭到嚴重的破壞,故應將此二處儘速納入保育區,並建立管理體系以維護漁場資源。 投放人工魚礁(造場):澎湖海域自民國63年至86年已投放各型大小水泥礁體達18,817座,分佈於全縣13個地區。經水試所澎湖分所於民國76年起進行效益評估追蹤調查,發現姑婆嶼魚礁區、後寮魚礁區、虎井礁區、鎖港礁區、香爐嶼魚礁區、以及七美魚礁區的效果較佳,可作為未來繼續投礁區域,並增加礁體密度及範圍。 種苗放流:栽培漁業是在公共水域投放資源,因此,放流地點的環境調查、種苗大量生產、放流技術、保育管理及收獲評估等工作均須逐年探討累積經驗技術才能成功。故初期階段的放流地點應以資源保護區,以及現有人工魚礁投放地點且經調查其聚魚效果良好的地點,進行種苗放流。而放流種類則以甲殼類及貝類為主。在魚類方面,種苗的大量生產技術大部份均已確立,但仍需等待栽培漁業中心成立後才有量產放流的可能。 沿近海漁業一向是以中小拖網漁業為主,其為非常積極有效的漁法,對於資源的負擔相當地大。因此,對於其作業方式有適當限制的必要,特別是網目之大小及作業漁區更應有所規範。相反地,栽培漁業對於資源的保護相當重要,在日本已進行多年,故而在我國亦有發展的必要價值。
(二)發展澎湖縣海洋牧場
轉變澎湖歷史的漁業榨取因果,邁向永續經營且豐厚漁場資源的新型態漁業經營。無論是在日據時期,或是國民政府統治階段,澎湖縣的漁場資源不斷地被積極地榨取,而缺乏有效的經營保育措施,亦致使了今日的漁場資源枯竭現象。故而,新型態的資源管理型漁業——海洋牧場,即是澎湖縣未來的重要發展方針。此外,在中央的漁業政策當中,近年來漁政單位的方向為調整漁業產業結構,朝向「栽培漁業」發展的目標前進,而其中一項即是,應用新技術、新器材建設綜合性之新海洋牧場。故可知,海洋牧場是未來漁業政策發展的新趨勢。
2.整合澎湖現有的水產研究單位,發展海洋牧場的相關技術。海洋牧場是栽培漁業處於高度發展階段時的形態,而海洋牧場的實施除了須先策定基本的漁業發展方針外,其次則是選定海域、生物、技術,接著以既有的技術作概念設計,並進行初步的室內實驗,以評估其經濟效益,再確定其條件與基本設計,然後進行現場實驗,最後才能達到實用的目標。在這整個的發展過程中,亟需各種的產相關試驗研究單位的支援與協助,並應以澎湖縣當地的水產研究單位及漁政單位為主,其它地區的學術單位及相關機構為輔,以期海洋牧場的相關研發技術能夠植根於澎湖。
貳、開展澎湖縣養殖工業藍圖
就澎湖縣的漁業結構來看,沿近海漁業的產量皆呈現減產的趨勢,唯有養殖漁業的產量逐年向上攀升,已達900公噸左右,是澎湖縣漁業的未來主力。且若以單位漁產價值排序,其經濟價值依序是養殖漁業、近海漁業、沿岸漁業(海面養殖的單位漁產價值約是沿近海漁業單位漁產價值的3倍),故由此可得知近來年澎湖縣養殖業發展的誘因。在此漁業經濟趨勢與澎湖優良自然條件的配合下,因此,養殖漁業(海面養殖)將是澎湖縣漁業發展的一項主軸。
所謂的「養殖工業」,其運作邏輯即是擺脫了過去捕撈漁業的初級產業型態,而是以二級產業(製造業)的角度來思考。其指涉的是,生產/消費/行銷/關聯產業等的整體工業藍圖,以期澎湖的傳統漁業能夠邁向升級之途。
一、發展先端的箱網養殖事業
(一)內海養殖事業的調整
1.闢設魚塭養殖專業區,以解決海岸問題,並可衍生附加利益。
澎湖海域因潮差漲落而自然換水方便(澎湖海域潮差大,漲退潮時土地面積相差達34平方公里,極具開闢潮間帶魚塭專業區的潛力),以致過去的養殖魚塭開闢大多是在海岸邊選擇適合地點築堤,長久以來,嚴重地破壞了海岸地形景觀,並顯得雜亂無章,破壞了搭機進入澎湖時高眺的門戶意象。因此,應儘快尋找適合的地點規劃魚塭養殖專業區,輔導漁民集中經營,以解決此項問題。但在魚塭養殖專業區的設置地點選擇上,必須要考量其對於環境的衝擊,須得選擇對環境產生影響最小的區域。除了專業養殖區的生產利基外,亦可發展觀光休閒養殖,推展特殊的漁業生產及美食文化,以增加附帶利益。
2.內海及沿岸養殖面積不宜無限制的增加,並應輔導部份漁民朝向外海養殖推進。此外,亦可配合觀光休閒漁業的發展進行規劃。內海及沿岸養殖是以魚塭養殖、箱網養殖、淺海養殖等為主,而這各種養殖應以其個別水產特性為考量依據,並協調航道、軍事用途、觀光遊憩等的使用,避免養殖面積過度的增加。此外,部份種類的養殖可配合觀光漁業的發展,提高附加價值。
由水試所的調查結果顯示,澎湖內灣的營養鹽較缺乏,以致對消耗性的水產養殖種類呈現不穩定現象。故而,原本牡蠣養殖遍佈整個內灣海域,但至目前則僅有馬公市的澎南海域、白沙鄉的城前到通樑以及西嶼鄉的竹灣和大葉附近等總共約19戶養殖。由此變化即可清楚的看出,內海養殖的面積並不宜無限制的擴展,並可由政府輔導其朝向外海養殖推進。
此外,內海養殖亦可以觀光休閒漁業的型式尋找另類的發展。例如,七美鄉的九孔養殖即能以專業養殖區的方式,以多元化的生產/體驗/飲食遊程設計,與南海其它的旅遊系統配套,增加九孔的附加價值及收益,並促進地方發展。
(二)外海養殖的推展
1.研究開發外海箱網養殖技術,輔導漁民克服技術及資金方面的困難,並研擬民間投資的可行性。以往漁民多在內灣海域進行簡易式的箱網養殖,雖然其水深較淺,但卻具有避開颱風及東北季風侵襲的優越條件,加以成本少,可以經營家庭企業式的小型箱網養殖。一般而言,頗合乎經濟效益。但長期下來,內灣的底質則有逐漸老化之虞。
箱網養殖目前已成為澎湖水產養殖業之主力,其生產量佔澎湖養殖90%以上。但目前箱網網具只適合內灣養殖。此乃因,網具無法承受外海的風浪,加上長期內灣養殖後,造成魚病叢生,養殖產量無法突破。若外海箱網開發成功,不但對目前國內養殖技術有突破性的影響外,養殖區也將形成重要漁場。
推展外海面養殖,其地點在初期的選擇上,仍以能避開夏季颱風與冬季之東北季風侵襲為主要考量,尤其是颱風的路徑與強度皆不易預測,不若東北季風穩定,所可能帶來的損害,更應特別留意。因此,除了政府漁政單位於政策上的配合與輔導外,業者與學界(如,國立澎湖專校)及公營研究機構(如,水試所)間的合作更應著重。未來縣府的政策走向應有下列幾項,
積極規劃外海箱網養殖區,輔導成立養殖產銷合作社,申請專用漁業權; 輔導並推廣外海箱網以增加養殖面積; 輔導養殖業者採用人工配合飼料解決飼料問題; 建立養殖水產物用藥標準及產出檢驗標準; 開創本縣箱網養殖魚類品牌; 運用現有漁會組織,建立漁業秩序及加強管理; 拓展臺灣地區北、中、南銷售點。此外,由國外的的經驗可知,海洋養殖在日本早有漁民及漁業團體小規模經營,且成績輝煌。澎湖海域的自然條件優良,且有沿海養殖經驗供為參考,可藉此經驗大量企業化經營。但引進企業投資時則需審慎研擬其對於漁民、地方發展等的經濟效益,以避免成為企業剝削榨取的對象。
二、多元化養殖種類的經營與研究開發
1.輔導適當之水產種類朝向外海養殖經營
內海水域的水產養殖的確有其某些的優良自然條件,但由於內海水域的逐漸擁擠,魚病的增加,以及「水域」勢必會成為將來重要的利用場所(如,觀光的水上活動)。因此,適當地輔導某些現有養殖水產品,及開創新的水產養殖種類於外海進行養殖應是可行的方向。例如,內灣海面的牡蠣養殖,在長時間的養殖結果下可預期會造成底質的老化,生產效益降低。而外海深水牡蠣養殖則具有構造簡單耐浪性高、成本不高且折舊低、生長迅速、品質優良、水產病變較少、管理方便、疏解內灣養殖海域擁擠問題等多項優點。因此,以澎湖水域之特性,未來應朝向外海養殖最具發展潛力。
2.海域多元化養殖種類的經營與研發
澎湖海域具有優良的天然條件,應可朝向高經濟價值水產品的養殖,如,珍珠、鮑魚、九孔﹑石斑﹑青嘴等,建立起澎湖多元化的養殖事業。而此方面養殖事業的開展,所最欠缺者即是資金與技術。因此,在技術方面,可具體地要求中央漁政單位提升省屬水試所澎湖分所或縣屬種苗繁殖場的功能與定位,並與澎湖當地水產學術單位(如,國立澎湖專校)進行研發工作。在資金方面,除要求中央應有一定程度的補助外,亦可研擬私人投資的可行性。
3.推動水產生物技術的研發
澎湖縣未來的漁業發展勢必是以養殖漁業為產業之火車頭,故應加速推動水產生物技術的研究。在執行上,可將此項工作作為是漁業股層級提升後(參見發展構想參,及實施方案)漁業科之養殖股的重要工作,並可向中央農委會爭取經費補助國立澎湖專校等學校或研究單位進行水產生物技術的研發,藉此將技術引進澎湖。
三、植根發展養殖之關聯產業
1.由製造業的角度思考,推展養殖工業相關聯產業於澎湖植根發展。
養殖業基本上已脫離了傳統的漁撈業,可視為是「初級製造業」。鋪陳澎湖養殖工業的同時,也包括了相關聯產業的發展,如,行銷/網具製造、研發/飼料廠/觀光/飲食等。
2.配合文化活動的行銷及精緻加工製品的推展,使紫菜養殖成為澎湖一項極具特色的水產品。紫菜向來是澎湖縣極具特色的水產品,雖然由於人口的流失及經濟結構的改變,致使產量有逐年下降的趨勢(民國84年的總產量為9公噸),但其單位價格則有上揚的現象(民國84年的總產值為646萬元,每公斤單位產價為718元)。每年約自十月以後,澎湖因東北季風的吹襲而使各行業皆進入蕭條期,但北方各離島的天然紫菜及講美、沙港等地潮間帶經營竹棚式則開始生長。由於紫菜養殖的時間短,僅在每年冬季,對於漁民而言多屬於兼業的性質,故以往未有整體的規劃管理與行銷。但若能夠配合上特殊的海洋及漁村文化活動的行銷(如,每年約3月間的紫菜文藝季),與其它冬季的觀光活動配套進行,除可增加紫菜的附加價值外,亦可引發澎湖冬季旅遊的契機。此外,澎湖目前有少數幾家的紫菜加工廠商(如,澎祖),生產精緻而具特色的紫菜製品,而此即可為澎湖紫菜未來少量精產的推展走向。
四、漁業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整合
1.新技術開發的強化與試驗研究的推進。澎湖地區漁產養殖業者/學術單位/政府漁政機構的三方面雙向配合。初期的試驗養殖,除了可引進國外的網具及技術外,但更重要的是與澎湖當地的水產學術研究單位相互配合(例如,國立澎湖海事管理專科學校即於民國85年7月與澎湖地區養殖漁業業者,怡安水產養殖場簽訂外海箱網養殖試驗性生產建教合作),期能研發出適合本土自然條件的器材及技術,使澎湖成為臺灣地區外海面養殖的先鋒,以及漁業科技研發中心。
參、離島漁業經營體制的強化
一、地方政府漁業組織結構的強化與層級的提升
漁業是澎湖縣重要的基礎民生產業,雖然漁業經濟近幾年來有逐漸衰退的趨勢,但澎湖擁有優良的天然利基與完整的漁業設施,故未來可朝向高技術漁業生產與精緻製品行銷的走向,調整澎湖的漁業結構。但由於澎湖的政府組織是承襲本島的架構體制,澎湖縣農業科下的漁業股實難以完全綜攬此重任,故政府組織的調整與強化是離島發展的重要方向。中央漁政單位應體認離島漁業發展的重要性,具體地提升縣府漁政單位的層級,其包括了漁業股(如,將漁業股提升至「漁業科」,甚至「漁業局」的層級)、種苗繁殖場、水試所,以及未來應成立的栽培漁業中心之間的協調與溝通運作。
二、學術、政府及民間漁業組織三者之間的交流合作
產業的發展除了要有政府單位與業者之間的配合外,亦應著重於研究發展的層次,而此即是學術單位應扮演的角色。產、官、學之間的密切配合,才能夠使澎湖的漁業朝向轉型邁進。藉由學術單位與業者的建教合作,以及政府單位的政策支持與輔導,才能使漁民得到實質的收益,並促進地方的發展。
肆、漁港資源的合理使用與綜合發展
一、各鄉市漁港的分級與重點發展
1.由澎湖漁業發展歷史脈絡來看,漁港的興建是與村落結構特色及漁業資源的開發有著密切的關聯。但如今,則已需開始轉化功能與意義以求地方發展。在日治時期的漁業開發與現代化,以及國民政府發展掛帥下的漁業轉變歷程下,澎湖縣的漁港數目以驚人的速度成長。1964年,全澎湖島已擁有25座現代化漁港,並以平均每年1座以上的速率成長。
但如今,澎湖海域的漁場資源逐漸枯竭,漁業經濟步向衰退的趨勢,因而,許多的漁港已失去了原來的漁業功能意義。再者,整體經濟結構的移轉與實質環境的改變,漁港對於聚落的意義亦在轉化當中。因此,今後的漁港發展,除了應做分級與重點投資外,其功能的重新定位,以及結合村落土地使用的整體規劃是必須加入考量的要項。
2.由於經費資源有限與經濟結構的改變,故應以漁港分級定位與重點發展以為因應。為維繫漁業的發展以及考量經費資源的有限,故應選擇各鄉市的漁港重點投資,朝向鄉市中心漁港的方向發展。其中,各鄉市的中心漁港分別為馬公市的鎖港漁港、湖西鄉的龍門漁港、白沙鄉的赤崁漁港、西嶼鄉的赤馬漁港、望安鄉的潭門漁港、七美鄉的七美(南滬)漁港,而馬公市的馬公漁港則為全縣級的中心漁港。未來應儘速完成各中心漁港的整體規劃,整備硬體設施及陸上土地使用,使其能成為各鄉市的核心與促進地方發展。
二、漁港之漁業、觀光及交通三者之間的使用協調
1.配合觀光旅遊計畫的發展,選定重點觀光休閒(娛樂漁業)漁港,並由相關單位配合投資整建。澎湖觀光休閒業的發展有很大部份是與港澳有著直接的相關,其不僅是海上活動的出入口,亦是海上交通的聯繫站。但觀光的使用應與漁業、交通等的運作相互協調,避免各使用間的衝突與影響發生。故澎湖縣漁港未來應朝向階層分級與功能定位進行規劃及建設,確定主副功能,並由相關單位(如,交通、觀光單位)進行漁港的建設投資與協調。
伍、建立流通快速的漁產運銷網路,提增漁產品效益
1.開發水產品的新商品型態,穩定漁產品價格
漁產品一般具有不易久藏,須即產即銷的特性,常因盛產造成價格暴跌的現象,以致「價格不穩定」成為主要運銷困難之一。因此,宜獎勵漁產品加工廠積極研究開發「新商品型態」,開發獨特的澎湖水產品,例如,漁產品的乾化、汁化及醃漬等,創造需求,以穩定漁產品價格。
2.加強輔導共同運銷,減少中間迂迴轉運成本
採用共同運銷是縮短運銷通路,提高農漁民所得的有效途徑。但目前漁產品採用共同運銷的比率仍偏低,因此,應加強輔導漁會或漁民自組產銷班,辦理共同運銷,以減少中間迂迴轉手之運銷成本,提增漁民收益。
3.加強輔導直銷及契作制度
至超級市場或餐廳銷售之漁產品,絕大多數是經由販運商、批發商或零售市場的運銷通路,其直銷比率僅佔少數。因此,應輔導漁產品加工廠、生鮮超級市場或餐廳直接與漁民進行買賣約定,或契約產銷制度,以縮短運銷通路,減少運銷成本。
陸、以地方漁村發展為思考軸向,並創造活性化的漁村地域村落
1.推展漁村傳統聚落民宿,利用閒置之空屋並增加地方收益
目前澎湖地區仍保有許多傳統的建築與聚落,且因人口外流致使空屋閒置。因此,若可配合觀光休閒的發展,以民間自營或企業代理經營的方式推展民宿,則可塑造另類的觀光休閒意象,增加民間收益。
2.發展休閒娛樂漁業,輔導漁民兼業參與
澎湖縣的漁業資源豐富(無論是自然或是人文方面),故應積極規劃發展休閒娛樂漁業,發展陸上及海上的漁業休閒活動,並與其它觀光活動配套,找尋漁業的另種經營方式。再者,由於漁業經濟的衰退,漁業的收入普遍降低,故應輔導漁民兼營或專營休閒娛樂漁業以增加收益。
休閒漁業在近年來隨著國民對於休閒娛樂之需求增加亦逐漸發展,在未來為減少漁業資源的負擔,配合減船措施,及改善漁民及漁會經濟,值得輔導發展。但休閒漁業之發展必須重視其經營管理,使漁民及漁會能夠獨力運作。此外,亦應加強安全,避免與一般漁業作業產生衝突,防止污染及不當的經營情形。
3.將各項產業發展構想落實至村落,以促成漁村地域的綜合發展
澎湖的漁村具有獨特的傳統風格特色,在以漁業為主要經濟基礎的前提下,村落的發展需要將前述的各項發展構想落實施行,尋求地域的綜合發展。
如圖5.1所示,漁村的整備不僅只是陸地上實質設施的建設,其包括了兩個系統:漁場次系統、漁村次系統,以及外在環境結構下的衝擊與因應。故此部份應配合各鄉市的發展構想與策略進行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