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條措施力促福建加快向海洋經濟強省跨越
福建日報訊(記者 鄭光生)福建是海洋資源大省,為實現從海洋資源大省向海洋經濟強省的歷史性跨越,日前,省委、省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快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若干意見》(下面簡稱《意見》),提出從12個方面、採取43條措施,加快建設海洋經濟強省。這是福建省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又一重大舉措。<福建日報>約請了省發改委副主任劉群心談談《意見》有哪些亮點和重要內容。
A.海洋經濟強省新目標——
到2010年海洋產業增加值達到1900億元,比2000年翻兩番
為使海洋產業成為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重要戰略支撐,《意見》首先從福建的實情出發,按照實現又快又好發展的要求,合理確定海洋產業發展速度,提出了海洋強省新目標。這就是,“十一五”期間,全省海洋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6%,到2010年海洋產業增加值達到1900億元,比2000年翻兩番,佔全省生產總值的18%以上,形成藍色產業體系和臨港經濟密集區以及一批海洋產業總產值超100億元的海洋經濟強縣(市)和產值超10億元的大型海洋骨幹企業;海洋科技進步綜合指標繼續保持全國先進行列,成為全國重要的臨港工業基地、海水養殖加工基地、濱海旅遊基地、物流集散基地、海洋科技創新與教育基地,基本建成海洋綜合實力較強、產業結構合理、海洋科技先進、海洋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友好的海洋經濟強省。
為什麼說這是個切合實際的目標?在《意見》起草過程中,相關部門對福建省海洋產業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了分析和預測。“十五”時期,福建省海洋產業增加值以年均14.9%的速度遞增,海洋產業增加值佔全省生產總值的比重在“十五”中後期也呈逐年遞增的趨勢。根據通行的發展模型預測,我國海洋經濟發展在1999~2015年間處於成長期、2016~2033年間處於高峰期;今後一段時期,福建省海洋經濟發展保持或快於“十五”時期增長速度是完全可能的。
為確保這一目標的實現,省政府批准實施的《福建省建設海洋經濟強省暨“十一五”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規劃》還提出了250多個重點建設項目,強化了項目對海洋經濟強省建設的支撐,包括港口物流、臨港工業、海洋漁業、濱海旅遊、船舶修造、礦產能源、海洋制藥與海洋科技、海水利用、生態環保和圍墾等10個領域,總投資約3590多億,預計“十一五”期間可形成投資2000億元左右。
B.港口建設新方向——
加快港口及腹地通道建設,不斷拓展發展空間
從某種意義上說,港口是福建省推進海洋經濟強省建設過程中最具戰略意義的資源。約佔福建省海洋產業總產值1/3左右的海洋運輸業的發展,離不開港口岸線的開發利用;臨港工業體系的建設,更需要依託港口發展大進大出的重化工業;海峽西岸城市群的崛起,必須通過港城互動,促進以港興市;加快形成服務西部開發、中部崛起的新的對外開放綜合通道,必須加強主要港口通往中西部地區的交通通道建設,才能不斷拓展腹地範圍,形成區域經濟縱深推進、連片發展的態勢。所以,《意見》立足海洋強省的總體目標,明確提出了福建省港口建設新方向——大力建設海峽西岸港口群,推進港口陸地通道建設,大力拓展港口腹地。
建設海峽西岸港口群,主要是圍繞加快廈門國際航運樞紐港、福州和湄洲灣(南、北岸)主樞紐港、寧德港和漳州古雷港等建設開發,推進港口及配套設施建設。爭取到2010年建成廈門、福州兩個億噸大港,全省港口貨物吞吐量達到3億噸以上,其中集裝箱吞吐量達到1200萬標箱,形成規模化、專業化、資訊化的海峽西岸港口群。
為了增強港口對腹地的輻射帶動作用,《意見》在提出加快建設主要港灣通往中西部地區和聯繫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的交通通道、建設福州、廈門綜合交通樞紐的措施的同時,還提出要大力拓展港口腹地,吸引內陸省區、促進省內地區在連接港口的交通通道沿線,規劃佈局產業集中區和物流園區,不斷擴大直接腹地和有效腹地範圍。
C.海洋經濟發展新突破——
建設臨港重化工業體系
建設海洋經濟強省,臨港工業是被作為“突破口”的地位加以強調的。建設福建省臨港產業體系,主要是依託工業園區、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臺商投資區等,發展需要通過港口大進大出的造船、石化、汽車、冶金、漿紙及木材加工、能源等產業,走新型工業化路子,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臨港重化工業集群,具體內容有——
促進船舶修造業跨越式發展。以馬尾造船、廈船重工為龍頭,提高新產品設計開發能力,建立與國際船舶市場需求相適應的產品結構,實現船舶產品多樣化,提升我省建造、修理、改裝各類船舶以及海洋石油設施的能力,建設東南沿海修造船中心;
不斷延伸石化產業鏈。加快建設湄洲灣、廈門海滄兩個石化基地和福州江陰精細化工園區,推進寧德三都澳、漳州古雷等沿海及鐵路、公路沿線石化工業項目的建設。重點發展聚烯烴、芳烴、有機化工等石化中上游產品及其後加工、精細化工產品,提高產業集中度和配套能力。加快推進福建煉化一體化,海滄、石獅等石化項目的建設和擴建,形成具有較強區域競爭優勢的東南沿海石化產業集群;
提高汽車工業競爭力。以東南汽車、廈門金龍為龍頭,加快建設福州青口汽車城和廈門汽車城,推進有競爭力的整車和重要零部件、系列配套產品的開發。加快推進與國內外大型汽車集團的戰略聯合,努力形成大型汽車企業集團、企業聯盟、專用汽車生產企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
加快發展臨港冶金產業。推動省內鋼鐵骨幹企業的聯合重組和對外合作,推進臨港大型冶金項目布點建設,重點發展高附加值的冷軋薄板、鍍鋅板、不銹鋼板等優質產品和系列深加工產品,優化鋼鐵產業結構;
推進林產加工業發展。依託莆田進口木材檢疫除害處理區和國家級木材貿易加工示範區,建立全國進口原木集散中心和貿易加工中心。積極推進沿海林漿紙一體化項目和以進口木片、廢紙、漿板為原料的漿紙項目建設,全方位提升福建省造紙工業水準,建設臨港製漿造紙工業集群,形成全國木漿生產基地;積極發展臨港能源業。進一步推進大型港口火電廠、LNG氣電一體化項目和核電站的佈局、建設,培育福建電力產業新骨幹企業,形成臨港能源產業集群,“十一五”期間爭取新增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以上。
D.海洋漁業增長新方式——
生態養殖·休閒漁業·遠洋漁業·加工與流通業
福建的海洋漁業發展目前仍以外延拓展為主,高附加值產品不多。這次《意見》專門提出了要“轉變海洋漁業增長方式,提升市場競爭力”。關於“轉變海洋漁業增長方式”,《意見》給出了三種模式:生態養殖,休閒漁業,遠洋漁業,同時要加快發展水產品加工業和流通業。《意見》第一次提出要組織開展“水產養殖業增長方式轉變行動”,推廣生態養殖,“十一五”期間重點建設福州、寧德、泉州等升降式大型抗風浪深水網箱養殖產業化基地和漳州、莆田等魚蝦貝藻生態互補的立體養殖示範基地。休閒漁業,則重點建設廈門同安、福州平潭、莆田秀嶼、漳州東山、寧德三都澳等海上休閒漁業基地,延伸海水養殖業產業鏈。關於遠洋漁業以及水產品加工業和流通業,《意見》提出“十一五”期間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扶持一批國際競爭力強的遠洋漁業龍頭企業,以及水產品加工業和流通業的發展。
E.港口物流業發展新要求——
高起點發展現代港口物流業
現代物流業是當代經濟發展的“血脈”。沒有暢通的物流業,經濟的發達是不可想像的。正因為如此,“高起點發展現代港口物流業”,成了《意見》中大力發展海洋服務業的第一舉措。
《意見》要求,以提升港口競爭力和服務臨港經濟為目標,在重要港灣規劃建設一批現代物流園區和汽車等大宗商品進出口貿易口岸,培育一批專業化和綜合性相互配套的現代物流中心,裝備推廣先進物流資訊技術,提高物流服務水準。對符合園區準入條件的物流企業,其倉儲項目及相關配套基礎設施的建設用地,參照《關於保障工業發展用地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給予優先保障。《意見》還提出,延伸保稅區政策功能,引進一批國際先進物流企業,發展綜合服務,推進廈門港、福州港、湄洲灣港(南、北岸)等主要港口逐步向區域性物流中心轉變。
F.海洋防災減災新體系——
到2010年基本形成漁港等防災減災體系
為了提高海洋開發的安全保障水準,《意見》提出從三個方面構建海洋防災減災新體系,一是完善風浪潮防護體系,二是建設漁港(避風港)和漁業海難救助體系,三是健全海洋自然災害預警和防範體系。
《意見》提出,“十一五”期間要基本完成保護千畝以上外海段的海堤強化加固任務,另外省級每年集中捆綁一批資金專項用於沿海防護林建設,努力完成180萬畝的建設任務。
關於建設漁港(避風港)和漁業海難救助體系。《意見》要求,重點建設連江黃岐、晉江深滬、東山大澳、福鼎沙埕等9個國家中心漁港和莆田石城、東山澳角等11個國家一級漁港,配套建設一批海島型漁港和二、三級漁港,完善漁港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到2010年基本形成漁港防災減災體系。
此外,《意見》還對海洋新興產業、海洋科技教育、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閩臺海洋經濟合作、體制機制和組織領導保障等提出了具體的措施意見。
A.海洋經濟強省新目標——
到2010年海洋產業增加值達到1900億元,比2000年翻兩番
為使海洋產業成為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重要戰略支撐,《意見》首先從福建的實情出發,按照實現又快又好發展的要求,合理確定海洋產業發展速度,提出了海洋強省新目標。這就是,“十一五”期間,全省海洋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6%,到2010年海洋產業增加值達到1900億元,比2000年翻兩番,佔全省生產總值的18%以上,形成藍色產業體系和臨港經濟密集區以及一批海洋產業總產值超100億元的海洋經濟強縣(市)和產值超10億元的大型海洋骨幹企業;海洋科技進步綜合指標繼續保持全國先進行列,成為全國重要的臨港工業基地、海水養殖加工基地、濱海旅遊基地、物流集散基地、海洋科技創新與教育基地,基本建成海洋綜合實力較強、產業結構合理、海洋科技先進、海洋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友好的海洋經濟強省。
為什麼說這是個切合實際的目標?在《意見》起草過程中,相關部門對福建省海洋產業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了分析和預測。“十五”時期,福建省海洋產業增加值以年均14.9%的速度遞增,海洋產業增加值佔全省生產總值的比重在“十五”中後期也呈逐年遞增的趨勢。根據通行的發展模型預測,我國海洋經濟發展在1999~2015年間處於成長期、2016~2033年間處於高峰期;今後一段時期,福建省海洋經濟發展保持或快於“十五”時期增長速度是完全可能的。
為確保這一目標的實現,省政府批准實施的《福建省建設海洋經濟強省暨“十一五”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規劃》還提出了250多個重點建設項目,強化了項目對海洋經濟強省建設的支撐,包括港口物流、臨港工業、海洋漁業、濱海旅遊、船舶修造、礦產能源、海洋制藥與海洋科技、海水利用、生態環保和圍墾等10個領域,總投資約3590多億,預計“十一五”期間可形成投資2000億元左右。
B.港口建設新方向——
加快港口及腹地通道建設,不斷拓展發展空間
從某種意義上說,港口是福建省推進海洋經濟強省建設過程中最具戰略意義的資源。約佔福建省海洋產業總產值1/3左右的海洋運輸業的發展,離不開港口岸線的開發利用;臨港工業體系的建設,更需要依託港口發展大進大出的重化工業;海峽西岸城市群的崛起,必須通過港城互動,促進以港興市;加快形成服務西部開發、中部崛起的新的對外開放綜合通道,必須加強主要港口通往中西部地區的交通通道建設,才能不斷拓展腹地範圍,形成區域經濟縱深推進、連片發展的態勢。所以,《意見》立足海洋強省的總體目標,明確提出了福建省港口建設新方向——大力建設海峽西岸港口群,推進港口陸地通道建設,大力拓展港口腹地。
建設海峽西岸港口群,主要是圍繞加快廈門國際航運樞紐港、福州和湄洲灣(南、北岸)主樞紐港、寧德港和漳州古雷港等建設開發,推進港口及配套設施建設。爭取到2010年建成廈門、福州兩個億噸大港,全省港口貨物吞吐量達到3億噸以上,其中集裝箱吞吐量達到1200萬標箱,形成規模化、專業化、資訊化的海峽西岸港口群。
為了增強港口對腹地的輻射帶動作用,《意見》在提出加快建設主要港灣通往中西部地區和聯繫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的交通通道、建設福州、廈門綜合交通樞紐的措施的同時,還提出要大力拓展港口腹地,吸引內陸省區、促進省內地區在連接港口的交通通道沿線,規劃佈局產業集中區和物流園區,不斷擴大直接腹地和有效腹地範圍。
C.海洋經濟發展新突破——
建設臨港重化工業體系
建設海洋經濟強省,臨港工業是被作為“突破口”的地位加以強調的。建設福建省臨港產業體系,主要是依託工業園區、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臺商投資區等,發展需要通過港口大進大出的造船、石化、汽車、冶金、漿紙及木材加工、能源等產業,走新型工業化路子,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臨港重化工業集群,具體內容有——
促進船舶修造業跨越式發展。以馬尾造船、廈船重工為龍頭,提高新產品設計開發能力,建立與國際船舶市場需求相適應的產品結構,實現船舶產品多樣化,提升我省建造、修理、改裝各類船舶以及海洋石油設施的能力,建設東南沿海修造船中心;
不斷延伸石化產業鏈。加快建設湄洲灣、廈門海滄兩個石化基地和福州江陰精細化工園區,推進寧德三都澳、漳州古雷等沿海及鐵路、公路沿線石化工業項目的建設。重點發展聚烯烴、芳烴、有機化工等石化中上游產品及其後加工、精細化工產品,提高產業集中度和配套能力。加快推進福建煉化一體化,海滄、石獅等石化項目的建設和擴建,形成具有較強區域競爭優勢的東南沿海石化產業集群;
提高汽車工業競爭力。以東南汽車、廈門金龍為龍頭,加快建設福州青口汽車城和廈門汽車城,推進有競爭力的整車和重要零部件、系列配套產品的開發。加快推進與國內外大型汽車集團的戰略聯合,努力形成大型汽車企業集團、企業聯盟、專用汽車生產企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
加快發展臨港冶金產業。推動省內鋼鐵骨幹企業的聯合重組和對外合作,推進臨港大型冶金項目布點建設,重點發展高附加值的冷軋薄板、鍍鋅板、不銹鋼板等優質產品和系列深加工產品,優化鋼鐵產業結構;
推進林產加工業發展。依託莆田進口木材檢疫除害處理區和國家級木材貿易加工示範區,建立全國進口原木集散中心和貿易加工中心。積極推進沿海林漿紙一體化項目和以進口木片、廢紙、漿板為原料的漿紙項目建設,全方位提升福建省造紙工業水準,建設臨港製漿造紙工業集群,形成全國木漿生產基地;積極發展臨港能源業。進一步推進大型港口火電廠、LNG氣電一體化項目和核電站的佈局、建設,培育福建電力產業新骨幹企業,形成臨港能源產業集群,“十一五”期間爭取新增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以上。
D.海洋漁業增長新方式——
生態養殖·休閒漁業·遠洋漁業·加工與流通業
福建的海洋漁業發展目前仍以外延拓展為主,高附加值產品不多。這次《意見》專門提出了要“轉變海洋漁業增長方式,提升市場競爭力”。關於“轉變海洋漁業增長方式”,《意見》給出了三種模式:生態養殖,休閒漁業,遠洋漁業,同時要加快發展水產品加工業和流通業。《意見》第一次提出要組織開展“水產養殖業增長方式轉變行動”,推廣生態養殖,“十一五”期間重點建設福州、寧德、泉州等升降式大型抗風浪深水網箱養殖產業化基地和漳州、莆田等魚蝦貝藻生態互補的立體養殖示範基地。休閒漁業,則重點建設廈門同安、福州平潭、莆田秀嶼、漳州東山、寧德三都澳等海上休閒漁業基地,延伸海水養殖業產業鏈。關於遠洋漁業以及水產品加工業和流通業,《意見》提出“十一五”期間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扶持一批國際競爭力強的遠洋漁業龍頭企業,以及水產品加工業和流通業的發展。
E.港口物流業發展新要求——
高起點發展現代港口物流業
現代物流業是當代經濟發展的“血脈”。沒有暢通的物流業,經濟的發達是不可想像的。正因為如此,“高起點發展現代港口物流業”,成了《意見》中大力發展海洋服務業的第一舉措。
《意見》要求,以提升港口競爭力和服務臨港經濟為目標,在重要港灣規劃建設一批現代物流園區和汽車等大宗商品進出口貿易口岸,培育一批專業化和綜合性相互配套的現代物流中心,裝備推廣先進物流資訊技術,提高物流服務水準。對符合園區準入條件的物流企業,其倉儲項目及相關配套基礎設施的建設用地,參照《關於保障工業發展用地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給予優先保障。《意見》還提出,延伸保稅區政策功能,引進一批國際先進物流企業,發展綜合服務,推進廈門港、福州港、湄洲灣港(南、北岸)等主要港口逐步向區域性物流中心轉變。
F.海洋防災減災新體系——
到2010年基本形成漁港等防災減災體系
為了提高海洋開發的安全保障水準,《意見》提出從三個方面構建海洋防災減災新體系,一是完善風浪潮防護體系,二是建設漁港(避風港)和漁業海難救助體系,三是健全海洋自然災害預警和防範體系。
《意見》提出,“十一五”期間要基本完成保護千畝以上外海段的海堤強化加固任務,另外省級每年集中捆綁一批資金專項用於沿海防護林建設,努力完成180萬畝的建設任務。
關於建設漁港(避風港)和漁業海難救助體系。《意見》要求,重點建設連江黃岐、晉江深滬、東山大澳、福鼎沙埕等9個國家中心漁港和莆田石城、東山澳角等11個國家一級漁港,配套建設一批海島型漁港和二、三級漁港,完善漁港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到2010年基本形成漁港防災減災體系。
此外,《意見》還對海洋新興產業、海洋科技教育、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閩臺海洋經濟合作、體制機制和組織領導保障等提出了具體的措施意見。
9月19日,在霞浦縣長沙村的千畝灘塗養殖場,養殖戶王德生正在收穫“桑美”颱風過後的第一批大彈涂魚(俗稱跳跳魚)。據了解,長沙村在“桑美”過後通過及時生產自救,使2000余畝的灘塗養殖重獲生機,今年全村仍可獲得近千萬元的收入。常剛 攝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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