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村地域發展現況http://tw.youtube.com/watch?v=Rb4dbASuY5M
(一)漁港之漁業、觀光及交通使用現況
1.澎湖縣漁港特性
漁港眾多,偏佈於各鄉市之間。從日據時期以來的漁業現代化開發,及國民政府的積極漁撈政策措施以來,在此特殊的政治經濟脈絡下,澎湖縣的漁港亦特別地多,現已達69個。除了七美鄉僅有2個漁港,屬於較少的鄉份之外,其餘的五個鄉市皆各有10個以上的漁港。
漁港為漁村聚落的「立地基礎」。澎湖聚落立地選擇的普遍性法為“前高後低,坐山觀局”,且此已內化為一般常民的風水觀。“山”指的是最近地點的靠背,“局”性則為水,前面需有水路流向屋前。澎湖降水量少,地表蒸發量大,再加上冬季季風經常肆虐,故而「避風窪地與水源的取得」是考量立地條件的先決因素。同時,在以漁獲經濟為主的澎湖聚落,「漁港的取得」與否,直接關係著生產所得的多寡。因此,澎湖的“局”所指多半是聚落所面臨的漁港(江柏煒,1994)。
漁港規模普遍偏小,設施不全。澎湖縣的漁港除了馬公港屬於二類漁港外,其餘有29個是屬於三類漁港,39個屬於四類漁港,大部份均屬小型漁港,只供聚落性漁船平日靠泊休憩之用,缺乏避風、補給、拍賣等相關陸上設施。港域配置大都是單一防波堤兼碼頭伸入海域的簡易設施,以供船隻平日靠泊休憩之用,因此港域遮蔽性差,冬季東北季風強勁或颱風期間,船隻需上架或至它港避泊。而部份漁港建港條件差,港址位於淺灘處(澎湖縣漁港深度在2公尺以內者,約佔總數之58%;且大部份深度皆在3公尺以內),航道既長且維護不易,退潮時泊地水深不足,船隻需候潮進出,不但影響漁作,且囿於港域設施,漁船無法大型化,機動性差,只能從事生產效率低、經營收入低的沿岸漁業。
漁港於澎湖縣的用途與意義遠較臺灣本島微妙與複雜。其非僅是漁作,多數皆兼為交通門戶、觀光遊憩、與聚落核心之用。澎湖縣本即為散落於海上的許多離島所組成,漁港在此所具的功能遠較臺灣本島微妙與複雜。除了因自然環境而生的基礎漁作產業外,對外交通、(近來興起的)觀光遊憩、甚至是其對於聚落的意義等,都是極為特別的。
2.現行漁港開發經費來源
過去澎湖縣各漁港建設經費來源,中央有農委會,省有漁業局、交通處、民政廳等,各單位開發重點及目標各不相同。第一、二期漁港建設主要目的著重於漁業發展,經費分攤採農委會與漁業局出資約90%,縣府出資約10%,其經費運用涵蓋各類漁港。而省府為加強改善偏遠地區居民生活,每年於「加強改善偏遠地區居民生活方案離島地區修建漁港工程」中編列經費,委請民政廳辦理,其經費運用多分散於三、四級漁港。省府交通處過去於澎湖地區,亦曾經辦理離島間交通改善計畫工程。
3.漁港使用概況
目前,漁港的使用主要有三個項目,即,漁撈作業、海上交通、以及觀光遊憩三項,而大部份又是以漁撈作業為主。
(二)漁村整備現狀
目前的漁村整備計畫是以「富麗農村計畫」為主。該計畫是屬於地區農業發展細部計畫中有關推動地區農業、建設富麗農村計畫。計畫的目的是以每一縣市選定一村,進行區位勘選、環境調查分析及有關朝向生產企業化、生活現代化、生態自然化的各項規劃,完成富麗農村發展藍圖規劃報告。
「富麗農村計畫」自民國82年度起實施,澎湖縣於82年度選定西嶼鄉竹灣村實施,83年度選定後寮村實施,84年度則是選定馬公市裡實施,,85年度為白沙鄉赤崁村,86年度選定湖西鄉龍門村﹑馬公市山水里實施。以竹灣村為例,該計畫為一綜合性的實質建設計畫,包括土地使用、產業發展、交通運輸、社區排水、公共設施、觀光遊憩設施、農村住宅改善、家戶衛生及社區環境管理維護等細部計畫,以期能達到富麗農村的理想。
資料來源:http://cpis.tainan.gov.tw/cprpts/Ponghu/depart/fish/txt/2.htm
課業名稱:休閒漁業規劃實務
班級:觀光休閒學系休閒一甲
學號:1096420006
姓名:周佳慧
E-mail:g11296@yahoo.com.tw
2008年3月10日 星期一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